为了有效的实现社会教育资源共享,建立一支长期、稳定、高水平的外聘教师队伍,充分发挥和调动外聘教师的积极性,明确外聘教师工作职责,规范外聘教师聘用与管理,保证正常教学秩序,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外国语学院特制订本规定。
一、外聘教师聘任原则
外聘教师是我院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聘任合格的、高质量的教师是保证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前提,教师聘任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优先聘任具有高校教学经历,业务基础扎实、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学生满意的教师。
2.优先聘任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
3.实践性教学优先聘用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双师型”教师或工程技术人员承担相应的实践教学任务。
二、外聘教师聘任范围
1.其他高校在职教师。
2.高校离退休教师,年龄一般在65岁以下。
3.具有高等教育教学经历的其它专业技术人员、党政管理干部、企业与经济界人士等。
三、外聘教师聘任条件
为保证我院外聘教师队伍的质量和水平,外聘教师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有较强的敬业精神,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3.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符合《教师法》所规定的要求。
4.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经验,熟悉教育教学规律,专业对口,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传授知识能力,胜任正常的教学工作。
5.能保证教学时间,工作态度端正,责任心、组织纪律性强,遵守学院的有关规章制度。
6.身体健康,品行端正,仪态大方。
7.愿意服从我院教学管理科室的规范管理。
四、外聘教师工作职责
外聘教师应聘后,应认真履行如下职责:
1.按照教学任务与教学大纲的要求,结合学生实际情况,负责按教学日历拟定切实可行的学期授课计划,报教学管理科室审核后入档备查。做好所承担课程的各项教学组织工作,严格按授课计划进行教学,按时完成教学任务。
2.负责所授课程的课外答疑辅导,批改作业等工作。
3.负责所授课程的实验、上机、实习、课程设计等实践教学的指导工作。
4.负责所授课程的试卷命题、监考、考卷的批改与学生考核成绩的评定上报工作,考试情况的分析。
5.负责课堂教学中,学生上课的考勤,课堂纪律的维护工作。
6.积极承担和参与学院的教学研讨与教学改革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共同做好教学工作。
7.负责与我院教学管理人员的沟通和教学信息反馈。
8.协助相关教学管理科室做好教材的推荐工作。
五、外聘教师工作要求
外聘教师承担教学任务后,应认真按教育教学规律和如下要求从事教学活动。
1.严格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及学院教学工作规范组织开展教学工作,按时完成教师授课进度计划、教学日志、教案等教学文件资料。认真备课、授课,保证所授课程的教学质量。
2.认真了解和严格遵守我院教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认真履行教师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3.认真做好所授课程的答疑辅导工作;认真做好作业的布置与批改工作,并做好平时成绩登记;认真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做好课程考试的命题工作,学生考试成绩的评定与记载工作,并做好考试后的分析工作。
4.在课堂教学中,应加强课堂纪律的组织,严格要求和管理学生,自觉做好对学生的考勤工作;认真听取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5.在教学过程中,要注意启发和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培养、提高学生理解和分析问题能力及在实践中的应用能力,做到教书育人,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管理工作。
6.遵守学院的作息时间,按时到校上课。未经教学管理科室批准,不准擅自调课、停课。因事因病请假,必须按照规定至少应提前一天向相关科室办理调停课手续,并及时补上缺课。对于无故不到、迟到和早退的外聘教师,除给予批评外,酌情扣除部分教学工作酬金。
7.应聘后,无特殊情况不得中途辞聘。若因特殊情况中途辞聘,至少应提前二周向院方提出,以便学院采取补救措施,保证教学秩序的稳定。
8.外聘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必须接受我院的教学检查与监督,其要求与本校教师相同。
六、外聘教师聘任程序
1.由院办公室根据教学工作的需要,于每学期期末提出下一学期所需外聘教师计划,面向社会,采用推荐、自荐和公开招聘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选聘。
2.应聘教师应如实认真填写《bet365备用网址器外国语学院外聘教师登记表》,并将教师任职资格和职称的复印件交教学管理科室留存备案。
3.由院办公室对应聘教师的教师资格进行认定、审核,凡符合我院外聘教师聘任条件,须对应聘教师的职业道德、业务能力、教学水平等进行考核。合格后,确定符合聘用条件的外聘教师名单。
4.与外聘教师签定聘用协议书,办理聘任手续。
5.首次应聘,虽无教学经历,但符合聘任条件的教师,由院办公室安排试讲,合格后方可聘用。
6.长期任教于我院的外聘教师,且教学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教学效果优良者,可由院办公室直接续聘。
七、外聘教师聘用管理
1.外聘教师的选聘、日常管理工作,由院办公室具体负责。
2.各院办公室负责建立外聘教师信息资料及教学业务档案,并与外聘教师建立长期、稳定的良好合作关系,稳定外聘教师网络队伍。做好外聘教师个人资料的保管和保密工作。
3.对初次应聘的外聘教师,前两周的讲课属试用期,院办公室及时了解外聘教师讲课信息,经考核教学效果良好者正式聘用。
4.各教研室每学期应召开一次外聘教师座谈会,了解教学情况,通报学院教学信息,总结教学工作。
5.院办公室和各教研室应加强对外聘教师教学质量的检查与监督,根据课程教学计划的要求,不定期进行抽查和听课,了解外聘教师备课、上课、辅导及作业批改情况,审核质量和数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 院办公室和各教研室要加强聘用后的管理、评教与考核工作。外聘教师要统一参加学院组织的“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考核评估要求与本校教师要求相同,外聘教师的授课质量与效果的考核评价结果应及时反馈给本人。考核期限一般为一个学期,考核成绩作为续聘、解聘的依据。考核评估合格的外聘教师,如果工作需要可以续聘,不合格的则可按协议规定予以解聘;对未履行职责,完不成教学任务,达不到教学要求的外聘教师,可按协议规定予以解聘。
7.外聘教师的聘任期限一般为一学期,聘用期满,聘约自动解除。在聘任期间出现严重教学事故的外聘教师,除按照我院教学事故处罚条例对其进行处罚外,情节严重者,学院有权予以解聘。
8.相关管理科室应为外聘教师做好教学服务工作,及时向外聘教师提供课程表、校历、教材、教学大纲及其它相关的教学文件等,并随时保持与外聘教师的联络。
9.外聘教师聘期结束时,.院办公室和各教研室应通过全面的综合考评,准确地掌握应聘教师的教学水平、教学效果和教学任务的完成情况,写出实事求是的鉴定和评语,考评结果要同应聘教师本人见面,并将考评结果作为今后选聘教师的参考依据。
八、外聘教师教学酬金
1.外聘教师在我院任教期间的教学工作量按实际讲课时数计算。
2.外聘教师讲课酬金标准按照学院《教学工作量核算及酬金标准暂行规定》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3.每学期结束时,由教学管理科室根据外聘教师的考勤情况及实际讲课时数,负责教学工作量和讲课酬金的统计、计算与造表,上报院长审核签字、经主管校长签字后,到学校财务处领取酬金,于每学期末通知外聘教师并统一发放。
4.外聘教师的讲课酬金按学期发放,由其本人签字领取,并自行按国家规定及时缴纳个人所得税,学院不负责代扣代缴。
5.根据外聘教师在一学期内的教学表现,以各教研室的考核评教结果为依据,实行奖励制度,标准如下:
(1)考核评教第一名,且成绩在90分以上者,讲课酬金上浮20%;直接奖励个人。
(2)考核评教成绩低于60分者,讲课酬金下调20%,以后不再聘用。
(3)其他情况按原商定的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