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我院语音教学,保障语音实训室正常有序、合理的使用,提高其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语音实训中心由学院统一安排使用,由语音室管理员负责管理。
第二条 语音实训中心的使用分为固定排课及临时排课。
第三条 需要固定使用语音实训室的教师,申请下学期使用。临时需使用语音实训室的教师,应提前一周向学院提出申请,由学院根据语音实训室的使用情况,安排使用。
第四条 教师上课若有变动应提前一天通知管理人员。
第五条 语音实训室管理人员负责语音实训室日常工作,设备的检修、维护,保证语音实训室的正常工作秩序。
第六条 语音实训室中的设备除有关专业人员因维修需要可拆装外,其他人一律不准私自拆装设备。否则按情形予以重罚。
第七条 做好语音实训室的安全,做好防水、防火、防盗工作。
第八条 授课教师应认真学习语音实训室设备使用方法,严格按语音实训室设备操作程序规范操作,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九条 授课教师有义务教学生语音设备合理、正确的使用方法。有义务监督学生设备的使用状况。
第十条 授课教师进入语音实训室后,应全面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
第十一条 督促学生组清查设备的运行及卫生情况,核实后书面报告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学生上课请对号入座,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交换位置。(若有变动说明原因,得到老师允许后方可调换)调换后同样对座位进行检查,并写出书面鉴定。
第十三条 学生不得私自拆卸室内设备,不得吵闹喧哗,不能随意走动。
第十四条 学生不得在桌上乱写、乱画、不要动其他无人座位的设备,下课后把个人废物放到教室前纸篓里。
第十五条 爱护器材设备,耳机用完后一律挂在挂上,不得乱掰耳机,设备如有人为损坏,要照价赔偿。
第十六条 上课时如果出现机器故障应立即报告,交管理人员解决。
第十七条 爱护环境卫生,一律不准在室内饮食、抽烟、随地吐痰、扔果皮、纸屑等。
第十八条 下课时学生需自觉清理学生机台面卫生,将耳机挂回原处;检查设备,填写设备使用情况表,经管理人员检查,确认设备完好无误后,方可离开。有特殊情况应立即报告,事后发现,由本人负责。
第十九条 下课时授课教师要督促学生检查设备,及做好室内卫生;下课后关闭电源及门窗,派一人检查该班上课后的语音实训室设备完整情况及卫生情况,并把记录本交给语音实训室管理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及时向管理人员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