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焦作市创客之家”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全国“科技三会”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 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在我市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生态环境,巩固创新驱动示范市建设,市科协将对焦作市内凝聚创客能力强、服务创客水平高、具有良好运行机制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通过申报、评审等环节,择优评定首批“焦作市创客之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为焦作市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机关、高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及其他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主体须具备焦作市创客之家认定的基本条件六条以上(见附件)。
三、各申报单位须填写《焦作市创客之家申报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四、市科协将组织专家,通过资料审查、实地考察、专家评审等环节,择优确定“焦作市创客之家”并授牌。
五、“焦作市创客之家”将优先共享市科协创新创业巡讲、培训等课程资源,优先共享专家、导师资源,优先共享中国科协科技信息企业推广平台资源等。
有意申报单位,请按照上述要求,认真准备材料,于2017年5月15日以前将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报送到学校科研处,电子版发送到学校科研处信箱jzdxkyc@126.com。如有疑问,请与科研处联系,联系电话:2989077,联系人:刘云朋。
附件:申报表及申报要求
科研处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