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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招考公告
2012-06-14 15:25   互联网

依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并经新乡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新乡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和乡镇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

这次市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涉及到24个市直部门所属50个事业单位,按单位性质分,有全供事业单位、差补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共计划招聘272人。

乡镇事业单位面向全市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干部(不含长垣县)共计划招聘192人,其中,各县(市、区)60%名额面向本县(市、区)大学生村干部招聘,40%的名额面向全市大学生村干部(不含长垣县)招聘。

具体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见《2012年新乡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和《2012年新乡市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二、市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在职人员及其他社会人员(包括大中专院校国家统招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大专学历人员限于河南省范围内(河南省常住户口或河南省生源);中专学历人员限于新乡市范围内(新乡市常住户口或新乡市生源);在驻新普通中、高等院校毕业档案仍在学校、或在新乡市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毕业生和新乡市大学生村干部不受范围限制;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实行人事代理且未正式就业学生不受是否就业的限制。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段类推;

5、符合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及资格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服刑、劳动教养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

5、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

1、全市2008、2009年面向高校毕业生选聘、目前在岗在位的大学生村干部(不含长垣县);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基层工作;

3、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聘用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市直事业单位的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乡镇事业单位的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办法: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专业)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其中符合报考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的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乡镇事业单位或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其中的一个岗位(专业),如果选择报考乡镇事业单位则不享受加分政策,如果选择报考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可享受加分政策。

1、网上报名

(1)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

报考者于2012年6月20日8:00至6月24日18:00期间登录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xx.lss.gov.cn), 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50kb以下,最终效果以打印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资料提交被接受后,将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核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必须妥善保管。查询时使用姓名+序号或姓名+身份证号均可。

报考人员提交资料后,用A4纸打印《新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以备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提交报名申请时技术咨询电话(新乡市人事考试中心):0373-2054494。

(2)报考资格审核

市人事考试中心在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2日内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审核,并提出审查意见。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2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核。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3)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于2012年7月1日上午9:00至2012年7月5日17:00期间通过原报名网站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步骤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须准备中国建设银行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除免于笔试或经批准免缴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外,报考者按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2年7月16日8:00至7月21日16:00期间登录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

2、现场报名

报考乡镇事业单位的人员,于2012年6月20日至6月22日每天8:00至18:00到新乡市行政服务中心人才交流大厅(位于新乡市人民路公园北门市委市政府综合办公大楼)进行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审验后交复印件1份)、填写并经审核盖章后的《新乡市面向大学生村干部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审查表》一式2份,交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对资格条件审查合格的人员,要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72元(笔试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12元信息采集费),同时进行数码照片采集,由工作人员填写《新乡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人员情况登记表》,按照同一单位、岗位(专业)分类造册。

报考乡镇事业单位的人员《笔试准考证》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办公室统一发放。

3、岗位及人员调整

各拟聘用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根据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意见,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被取消的,该岗位的报考者可调整到符合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调整或调减的情况将通过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又不愿意或不能调整岗位的报考者,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新乡市人事考试中心(河南省新乡市人民路商业步行街南口)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

报考要求起点为硕士研究生以上的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比例的,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适当降低招聘比例。

4、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名的,可免交笔试考务费。其中报考市直事业单位的,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按规定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通过资格审核后,于2012年6月30日18:00前到新乡市人事考试中心(新乡市人民路商业步行街南口)办理免缴费用的手续。报考乡镇事业单位的人员,于现场报名时直接向市人事考试中心提出免缴笔试考务费的申请,并办理免缴费用的手续。拟免交笔试考务费的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名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名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逾期未办理免缴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5、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公共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综合知识与材料作文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应试者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潜能,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资料分析等四个部分。综合知识(权重65%)包括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法律(报考教师的含教育法律法规、报考乡镇的含“三农”法律法规)、管理、计算机应用、科技(报考教师的考教育学)、历史(报考教师的考心理学、报考乡镇的考“三农”基本常识)等,题型以单选、多选、判断为主;材料作文(权重35%),即给定材料,按要求作文。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2012年7月21日9:00至11:00测试职业能力测验,15:00至17:00测试综合知识与材料作文。笔试安排在新乡市城区。具体考务工作由新乡市人事考试中心另行安排。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验×50%+综合知识和材料作文×50%。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及新乡市实际,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河南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新乡市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仍在职的大学生村干部,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在新乡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笔试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已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就业的不再享受此政策),符合多个条件者,最多加5分,须在2012年7月2日至5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到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人民东路甲1号政府办公大楼1044房间)提交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报考要求起点为硕士研究生的原则上免于笔试(报考人数很多时经研究可安排笔试),直接进行面试;博士研究生报考者免于考试,优先考核聘用。

2、面试

报考市直事业单位的人员在面试前须经面试资格审查,届时需持毕业证(应届生可持学生证)、学位证(有要求的必须提供)、职业资格证(有要求的必须提供)、职称证、有效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等,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报考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验的还需出具工作经历证明,有地域要求的还需提供户口簿。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审验后交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交报名时打印的《新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

鉴于面试工作要分期分批进行,报考市直事业单位的人员面试前的资格审查与确认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同一单位及其岗位(专业)招聘人数1:3的比例(报考幼师、主持人岗位的按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如有主动提出放弃者、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缺,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但从面试通知单与须知发放起出现空缺不再递补。笔试有一科缺考或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区别情况,采取四种方式进行,满分均为100分。一是采取结构化面试;二是结合专业命题答辩;三是采取试讲和答辩;四是采取才艺展示和答辩。个别单位根据岗位需要,可加试实际操作技能,满分为100分;其面试成绩为规定方式面试成绩×60%+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成绩×40%。具体面试工作另行安排。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报考要求起点为硕士研究生的免于笔试人员,其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同一单位及其岗位(专业)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未到的或不合格的依次递补。报考教师的体检人员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项目和标准,其他体检人员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及人社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同一单位及其岗位(专业)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对象。考核以用人部门(单位)为主,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可争取或调剂名额,未能实现的,依照学历高低、专业对口程度、获奖情况的顺序(另有规定的除外),确定拟聘人员;仍不能确定时,通过加试按成绩高低聘用。对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经公示有异议且调查核实后应当取消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聘用人员确定后,由用人单位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要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后,在新乡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2012年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须提供毕业证书,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尚未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属于在职的(含实行人事代理6个月以上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解聘意见,到聘用审批机关备案。被解聘人员,由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五、组织领导及信息查询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按管理权限与用人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373-3696199(报考党群口事业单位咨询电话)、0373-3696342(报考乡镇事业单位咨询电话)、0373-3696591(报考市直事业单位咨询电话)。近年来,发现社会上个别不法分子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之机搞诈骗活动,望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纪律要求

(一)按照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第27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自始至终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努力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政策规定、运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开的一律公开,对笔试、面试、聘用结果予以公示。在工作中,邀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招聘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扩大招聘范围,改变招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条件和标准。对违纪、失职行为,将受到责任追究。

(四)应聘人员要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2年新乡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2、2012年新乡市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3、新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4、新乡市面向大学生村干部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审查表

中共新乡市委组织部 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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