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和市政府相关通知精神,经学校研究,现将2019年“五一”放假安排和作息时间调整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9年5月1日至5月4日放假4天。5月2日(星期四)、5月3日(星期五)调休,4月28日(星期日)正常上班、上课,补5月2日(第10周,星期四)的课;5月5日(星期日)正常上班、上课,补5月3日(第10周,星期五)的课。
二、从5月5日起,学校执行夏季作息时间,上班时间调整为,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具体上课时间如下:
上午 |
预 备 |
7:50 |
第一节 |
8:00~8:45 |
第二节 |
8:55~9:40 |
第三节 |
10:10~10:55 |
第四节 |
11:05~11:50 |
下午 |
预 备 |
14:50 |
第五节 |
15:00~15:45 |
第六节 |
15:55~16:40 |
第七节 |
17:10~17:55 |
第八节 |
18:05~18:50 |
晚上 |
第九节 |
19:10~19:55 |
第十节 |
20:05~20:50 |
第十一节 |
21:00~21:45 |
三、放假前,有学生的学院要召开学生班干部会议,安排布置学生假期安全事宜,密切掌握假期学生外出活动动向,确保学生安全。未经学校书面批准,不允许组织集体出游。
四、根据省教育厅、市政府关于值班制度的相关要求,办公室、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学生处等职能部门以及有学生的院系要安排好部门值班。值班安排表请于2019年4月24日(星期三)前报办公楼303室。
五、假期中间,学校及各部门(单位)负责人离焦外出实行报备制度,并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确保有急需时能够保持联系、开展工作。各院系、各部门如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能够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妥善处置,并按规定第一时间上报带班领导(总值班室电话:2989002,2985000),确保学校安全稳定。总值班室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保持信息畅通,遇事冷静,妥善处置。
六、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有关要求,加强公务车辆管理和监督,切实做到廉洁度假。
特此通知。
办公室
2018年4月22日